13.泰国国王的暴死


  1946年6月,我吃早餐时,看见《泰晤士报》刊载了曼谷联合通讯社的一则简明电讯:
  6月9日——泰国的年青国王亚奈达·麦希达尔今天中午前不久被一个侍从发现死在巴朗彼奥宁宫他的卧室里,头上中了一弹。警察总监和邱拉明康医院院长当即被召进官,随后声称死于意外。许多群众挤在宫殿外默哀。他们当中大多数直至下午七时政府电台广播了这则消息后才知道国王之死。
  当然,那时我没有想到会被叫去参与此事,也没有想到关于意外死亡的讲法是官方的掩饰之词。不管警察总监和医生作出什么样的官方解释,他们都必定早已知晓这是一宗凶杀案。
  泰国国王的查克里王朝,已经统治这个国家达七个世纪。国王不是凡人,而是“生命之主”是“神”。他的国民没有一个会被允许去触模他的身体,国王在场时也不允许谁转过脸背朝着他,即使允许到王宫里坐时,也不允许交叉着双腿。杀死他不仅是弑君而且是弑神。
  虽然如此,杀死国王在这个国家里却不是罕见的事情。在33个国王中,三分之一以上不是被人杀死就是杀死了他的对手。接近王位的国家官员杀死了他们的统治者,而在王族中也有其他的凶杀案。活神仙还是难免暴死。
  亚奈达七世是在这种可悲的传统中结束了他的统治的最近的一个国王。他在1935年登上王位,当时10岁。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日本占领下幸存下来。1946年6月8日,星期六,他感到有点不舒服,肚子稍为不适。早上10点钟,他回到私人房间,穿着菲薄的衬衫和蓝色的中国丝绸长裤上床。由四名警卫和值班侦探保护着他睡觉。第二天早上6点钟,他的母亲去看他,叫醒他,见他精神很好。早上7点30分,他的亲信侍从布特上班,在与国王更衣室连通的阳台上准备早餐桌子。夜班警卫下班,白天工作人员集合。
  8点30分,布特看见国王站在他的更衣室里。几分钟后,布特将通常的一杯橙汁送进房间里,但这时国王已回到他的床上去了。按侍从自己的证言,国王打手势不要橙汁并叫他走开。8点45分,国王的另一个亲信侍从内·切特意外地出现了。这两个侍从轮流值班,但内·切特来接布特的班应该还有两小时。他说他被叫来是代表一个珠宝商计算国王的勋章和装饰品有多少。那个商人正为国王制造一只珠宝箱。
  9点钟,亚奈达的弟弟布密波尔王子来探望国王的健康。后来他说他发现国王昏昏沉沉地在床上打盹:一顶蚊帐罩着他。
  20分钟以后,从国王的卧室里传出一声枪响。内·切特跑进去,又出来,顺着走廊去叫国王的母亲,“国王向自己开枪啦!”他大叫。他宣布的这一句话,后来成为指控他的证据。
  过一段时间以后,泰国警察少将来到我在盖氏医院的办公室,请求帮助解释所发生的事情。这是我所处理的第一件国外案件。他拿来一份措词审慎的现场记录:
  亚奈达躺在挂有蚊帐的床上,他的身体盖上被单,
  双臂在被单外身体两侧。紧靠其左手的是一支美国军用
  0.45科尔特自动手枪,在左眼上方有唯一的一个枪创。
  没有警察的现场照片支持“自杀”这种说法,因为当警察到现场时,所有东西都已被无可挽回地“清理”过了。
  首先进入卧室的是国王的母亲。她十分悲痛地倒在他儿子身上,摇他。她哭泣、呜咽,“我亲爱的南德,我亲爱的南德!”国王的老奶妈跟着进来,摸了他的脉搏以后,拣起手枪放到床头柜上。王子布密波尔听见这个不幸消息后跑进来,然后是布特,他把手枪放进抽屉里,“为了安全”。因此将他的指纹加在奶妈的指纹上。布特被派去叫医生。他回来以后,王子布密波尔,加上王后母亲、奶妈和两个侍从就在洗尸体,把它放在干净的被单上,用冰块和风扇使尸体冰冷以延迟腐败。因为那里的热天气会在几小时之内使尸体腐败。
  同时,大小官员也到了:宫殿卫队长杜莫少校、普罗塔果尔秘书长和由首相普利迪·彭诺买安带领的高级官员和内阁部长。这位首相在泰国政治生活中,长期以来是个暧昧的人物。1932年当普利迪还是个年青的律师时,就曾同一个年青的炮兵官员彼珀尔·桑兰一起密谋推翻君主制度。革命很快就平息下去。普利迪被流放。但他回来后重新获得宠爱,同他的朋友彼珀尔在一起。后者到国王死时已晋升为陆军元帅。
  带着可以理解的激动的样子,普利迪踱来踱去,用英语对秘书长说,“国王是自杀的”,——这是对内·切特宣布国王之死评语的翻版。
  最后警察到来,事实上这是警察总监本人。他挤过那群混乱不堪的官员而接近尸体。就在那时,他也无法做什么事。遵照礼仪规定“任何人不准触摸神圣的躯体”,国王的叔父不准检查伤口或国王的手。不允许任何人去触摸尸体是否变硬或变冷。警察总监能做的事就是寻找手枪。当找到时,又将他自己的手纹加上去。他注意到手枪没有上保险扣,只少了一发子弹。没有发现弹头,但内·切特拿出一个用过的弹壳,他说是在尸体左边的地板上拣到的。
  给国王的尸体涂抹香油,在举行正式葬礼仪式之前,允许邱位朗康医院的医生检查尸体。他们发现尸体后头部还有一个创口,比第一个创口要小。根据错误的假设:射出口总是较射入口大,外形较不规则,他们就断定子弹是从后头部射进去的。谣言很快就传遍了曼谷。“国王是被人暗杀的”,有的更加明确地说:“普利迪杀死了国王。”要不是普利迪,就是他的手下人。有两个人特别受到怀疑:一个是瓦查拉查中尉,被称为“图”,是国王的一个前任随从参谋,最近被清洗。另一个是查里奥,是国王的前私人秘书。
  枪击事件后三天,内·切特给警察看国王头后床垫的一个窟窿,发现了一个弹头。
  是意外、自杀或他杀?成立了一个公开的调查委员会寻找真相。由一个十分臃肿的医学辅助委员会协助——共16名医生组成——有普通开业医生、外科医生、一位精神病学家、一位毒理学家、一位解剖学家和仅仅一位法医病理学家——曼谷大学法医学讲师奈盎森。委员会在6月22日开始听取意见,直到8月开始普选时仍在开会。普利迪的党获胜,但显然觉得自己已被证实无辜,普利迪辞去了首相职位。10月调查委员会报告国王的死不可能是意外,但既不能满意地证明是自杀,也不能证明是他杀。
  1947年11月,谣言、阴谋和秘密斗争之后差不多18个月,坦克随着军队隆隆地驶过曼谷古老的街道,在彼珀尔元帅的领导下举行了一次军事政变。普利迪乘一条舢板逃走,瓦查拉查中尉也失踪了。前秘书查里奥和侍从布特、内·切特一起被拘留。他们三人被指控阴谋杀死国王。一个新的警察总监弗拉费尼克·钱卡迪少将得到指令收集审判的证据。总检察长决定寻找对医学鉴定方面外界人士的意见,这就是找我的原因。1948年5月13日,少将带着一个翻译到伦敦来找我。
  问题仍然是相同的:意外、自杀还是他杀?
  国王爱好小型手枪,他常常与瓦查拉查一起射击。他的床头柜抽屉里经常放着一支0.45型美国军用科尔特自动手枪。会不会在他检查手枪时意外走火?一个很熟悉手枪的构造、性能的聪明人会不会打开保险扣,装满弹盒,躺在床上,头搁在枕头上,手枪指着自己的前额来检查手枪?这种看法似乎是又荒唐又牵强。更何况国王的视力很差,以致在没有戴眼镜时他不能检查任何东西,而在国王死时他的眼镜是放在卧室的桌子上。
  尸体的位置也同样使自杀几乎不可能。根据二十年经验,我从没见过直挺挺地躺着开枪自杀的。据我所知没有这样的案件存在。自杀者都是坐着或站着向自己开枪的。
  还有别的指征证明不可能自杀。手枪在国王的左手边发现,但国王是惯用右手的。创口在左眼上方既不是一般自杀者常选择的位置,也不是一个“接触“射击。射击的方向不是向着头的中央。而且国王从没有向任何人暗示要自杀,死前也没有表现出消沉、烦恼、沮丧。
  这样就只剩下他杀的可能,这一点有很充分的证据。我认为几乎可以肯定是在他打盹时被枪杀的,接着就丧失知觉。显然枪口靠得很近,但没有接触皮肤,以致国王没有得到警告或任何机会保护自己。我的结论是:“这不是自杀或意外枪击的案件,而是经过精心策划的枪杀案件。”
  三个月后,1948年8月,开始审判查里奥、布特和内·切特。法庭由四位法官组成,法院院长主持,起诉事实得到124个证人的支持。这样大量的文件证据使得被告辩护律师要求休会给他们时间进行考虑。当这个要求遭到炬绝时,律师辞职。找到新律师前耽搁了一段时间。后来,审判以从容不迫的速度进行。当然被告不准保释。
  检察当局断言,在蚊帐外面、国王身边发现的那支手枪——是国王自己的所有物——不是杀他的凶器。布特被说成是开枪以后把枪放在那里的人,很可能是愚笨地企图使人看起来象自杀。
  1949年1月,我再次被邀请会商这个案子。这一次是由曼谷大学的奈盎森大夫前来邀请。他是第一调查小组的法医病理学家,他在伦敦逗留9天,给我提供了第一手补充资料。这些资料更加加强了我原先的观点。血迹的位置和弹头的地点证明当他被枪击时,他的头肯定是搁在枕头上的。在进一步的报告里我还指出:如用比较显微镜检查,很易证明从被褥上发现的弹头和从地板上拣到的弹壳是否是从国王尸体旁发现的手枪里发射出来的。但这个检查没做。
  奈盎森大夫问我是否愿意出庭作证。我说我要呈请外交部批准,外交部又要得到内政部的同意,保证我能受政府官方的委派(我是“内政部的顾问”)。奈盎森大夫说他认为我会在4月中旬被请去曼谷。但是在3月,每个人都感到惊奇,普利迪和瓦查拉查从中国坐船上到湄南河,企图在曼谷夺取政权。他们占领了电台,但被珀尔元帅的军队很快控制了叛乱。普利迪和瓦查拉查再次失踪。审判因两个被告的辩护律师被杀而延期。奈盎森大夫在信中告诉我,在8、9月之前不大会传唤医学证据。“审判时间很长,使人厌烦沉闷,”他写道,“一个证人可以被问一个星期。整个案件可能要拖一年。”这些都是有倾向性的拖延战术。
  9月,奈盎森再次写信给我,当时被告已被监护了将近二年。“每隔一周开庭一次,每次持续三整天。”科学部长作证说,在国王身边发现的手枪在枪击发生前起码有一周时间没有发射过子弹。他还说他的实验室没有装备必要的仪器设备来检查我所提议的弹头和弹壳是否与手枪相配。然而一个警官说:弹头和弹壳肯定与手枪相配。警察当局的其他“专家”宣称,被褥上发现的弹头不可能是穿过国王头部的弹头,“因为弹头通过头部时撞击颅骨,必定会变形,而这颗弹头却没有变形”。这些专家还进一步考虑肌肉痉挛,说弹头经过脑中某些部位刺激脑组织会引起肌肉痉挛。这一点是比较中肯的,因为发现国王死时好象在睡觉,而没有由于痉挛所致的扭弯或紧握武器。这样,辩论就没完没了地继续下去。“我估计到明年才会轮到我们作证”奈盎森写道。他有东方人的耐性。
  几周以后,两个辩护律师被捕,指控他们犯叛国罪。剩下两个律师,一个辞职,仅留下一个年青的但却是可敬畏的被告律师费特·内辛克拉。案件接近结束时,查里奥的女儿也参加,她刚刚毕业。
  最后传唤医学证据。由15名参加调查委员会所属的辅助委员会医生开始。一个接一个地摆明国王是被杀的观点,但不无担忧。“由于这个国家政治方面的一些危机,不能肯定这一次审判会继续下去,”奈盎森写信给我说,“如果组成一个新政府,审判的面貌可能改变。我们这些证实这一弑君罪的医生还不知道我们的命运如何。我们正期待在某个早晨醒来时有一次军事政变;此外,外界的侵略任何时候都可能到来。”他劝我“暂时”打开我的旅行箱,这对我来说似乎是很有道理的劝告。
  泰国既没有发生政变也没有遭受侵略。1950年1月,作了医学证据的结论,我个人没有到场。跟着有许多更为详尽的证据。在被告开始辩护之前,又是一个夏天来到了。这三个被告举出证据否认在这一事件中有同谋关系。内·切特在被告席中处境最糟,部分是因为开枪时他在王宫里的奇怪原因,部分是因为他宣告“国王开枪打死自己。”审判最后在1951华6月结束,从开始以来共经二年又九个月。五万字的判词中法庭裁决国王亚奈达被刺,但没有证实查里奥有罪,两个侍从中没有一个会开枪打死国王。但他们裁决内·切特参与犯罪活动。“对查理奥和布特的指控被驳回。因此命令将两个被告无罪释放。”
  内·切特不服上诉,而检察当局却上诉抗议判查里奥和布特无罪。又经过15个月的审议后,上诉法庭在持续14小时的判决中驳回内·切特的上诉,也判布特有罪。
  最后上诉到最高法庭,考虑了10个多月,然后宣判查里奥有罪。四个月后,当这三个人坐了将近六年牢后,查里奥、内·切特、布特被判处死刑。
  由于没有能够到曼谷去,我感到很遗憾。但我有一个美丽的、雕上王宫的银质雪茄烟盒,作为纪念我在这个案件中的工作。它由费拉费尼克少将在伦敦“代表国王”授与我。

  (伍新尧 郭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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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自中鉴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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