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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经意的小事有时可能也非常重要。凯茨进来时突然想到那些邮件,但却没有找到。于是她一边往楼上跑一边大声喊出来。
  凯茨穿门进来时,杰基·瑞德迅速地转过身,真是要多快有多快。凯茨一问,他便答道:“在厨房里呢。拜托下次进来时敲一下门好不好!”
  她走进厨房发现了那些信,六个牛皮纸信封。一封是用红字写的账单,一封是大学的一个老同学写的,两张明信片,还有一个黄信封通知她在一次抽奖中至少赢得了十五万英镑。
  最后一个信封里面是一张比赛入场券。是胜利五号。上次因为住院她已经错过了,这是第二次,定在一月份的第一个星期天举行。斯塔宾顿十公里赛跑,是在费尔汉姆附近的平地赛跑。在这一类比赛中她通常发挥不错,包括她的个人最好成绩三十四分零一秒也是在这种比赛中创造的。但她知道那个地方风特别大。不知什么原因,虽然她总能在比赛中拿名次,可她却总不能全身心地投入进去。她从信封里拿出她的参赛号码,红色的九四八号,钉在了墙上。
  她听见瑞德警官和梅森警官在休息室里,她走进去找自己的手提包,顺便问他们要不要茶。他们答应了一声。凯茨来到厨房开始泡茶,顺便把伯克屋子的几张照片和自己的那张叠起来的大照片拿了出来。她把它们也钉在墙上,就钉在斯塔宾顿比赛号码的旁边。然后坐下来盯着这些照片静静出神。
  在第二个瓶子里还剩了大约一杯红酒,她喝完的时候壶里的水也煮沸了。凯茨还是在看着自己的那张照片。她穿着一身运动服。当时她好像刚刚在赛跑比赛中击败一位受过严格训练的南安普敦公路赛跑高手,可能还是个苏格兰人。他的名字叫安迪什么的。记时器在照片上没有,可她记得自己用的时间。她在别处也见过这张照片。那次比赛是图顿十公里赛跑,她跑了三十四分四十秒,是她的第二快记录。
  她走过去叫杰基把茶沏好,然后拿起了电话。她犹豫了一会儿,拨通了佛伦西克斯的电话,然而她想要找的人却不在。
  喝完茶他们讨论了一下各自的任务分工。作为警察,他们都知道做保护工作是一个非常令人厌烦的活儿,不需要什么智商,也没有什么刺激。五十次保卫工作也就有一次能真正碰上危险。以前有人曾说过,保卫工作就像乘飞机,一起一落有两三分钟不安,中间的几个小时都十分无聊。对凯茨来讲,情况就不同了。她想她会感觉出来伯克什么时候将会出现。况且这是在她自己的地盘上。她欢迎伯克的到访。
  凯茨把话题又扯到了照片上。杰基·瑞德是一个比较平庸的新手,以前他曾在全国警官影展中受到过“高度赞扬”。他说他在当地的比赛中总能赢,可要在大一点的比赛中却总是名落孙山。
  “也许你太卖力了。”凯茨说。
  “什么意思?”
  “总是为了要在比赛中取胜而拍照。你应该平时多积累。”
  “我猜你是不是对这些都明白了?”
  凯茨说她很好奇。她想知道一张照片能保存多长时间?机器印制的时间长些还是在暗房里手工洗的时间长,或者两者差不多?又问彼得光凭看一眼照片,能不能判断出它是什么时候拍摄的?如果照片是最近印的他能不能看出来?是不是所有安塞尔·亚当的名作最后都会变黄?
  “照片要是很旧的话就是很早以前拍的,”梅森解释道,“四五十年代的相机质量不好,现在冲洗技术可先进多了。现在的照片能保存很长时间。一幅照片是不是最近照的很难判断出来,但是你要是给我两张,我就能告诉你哪张是最近拍的。”
  凯茨喝完了茶。“我想跑跑步,”她说,“我觉得自己像被关在笼子里。”
  “别犯傻了。”杰基·瑞德说。
  “就跑一会儿,警官。跑到国王大道就回来。我是个运动员,要是我的腿不运动运动的话,我会发疯的。”
  “不行。”
  “让她去吧,杰基,”梅森说,“我开卡瓦利尔跟在她后边。那是个公共场所,再说弗拉德跑得比兔子还快。我们的主角伯克先生,量他也不敢在这海滨胜地的大道上制造血案吧。”
  “我还是觉得不太好。”
  “想一想,杰基。这是她平常每天都做的事。这样才显得一切和往常一样。我们不是想把那只禽兽诱出来吗?”
  “你跑三公里需要多长时间,凯茨?”
  “如果我跑步之前做了热身运动的话,大概需要二十分钟。”
  “二十分钟?我用十二分钟就能做完一套半健身训练!”
  凯茨笑了笑。“那是平常的速度,我还可以跑得更快。警官,可我刚喝完半瓶酒和一杯茶。”
  “真有意思,弗拉德。”瑞德又不放心地叮嘱道,“出去时小心点儿。”
  “好像我自己不会小心似的,警官。”
  差不多六点钟了。凯茨还穿着那身运动服,外面套着阿斯克斯的田径装。凯茨脱掉外套,走到外面楼梯上。到顶层时她反转过身,后退着下到三楼。梅森和杰基则在一边抱着双臂看着她。
  凯茨抬起左臂扶着楼梯扶手以保持平衡,右臂倾斜着。她按下了跑表上“开始计时”的按钮。在跑表的哗哗声中,她跑到楼顶,忽而上忽而下,忽而左忽而右,嘴里还随着动作“一、二、三、四”地打着节拍。看到两个男警官探询的目光,她喘着气解释道:“我这是在让身体摆脱地球引力,非常累!做四分钟……都非常难!这是我知道的见效最快的一种热身方法!”她已经气喘吁吁了。“这个——叫做——哈瓦德——本奇——热身训练。”
  彼得·梅森在凯茨前面先出了门,挥了挥手,钻进车子里开始巡弋。凯茨几秒钟之后也跑了出来,她已经满脸通红大汗淋漓了。她先碎步跑了一段,然后加快速度向街的尽头跑去。过了路口,一步迈过一道停车线,她已经到了滨海区。然后她以大约每英里六分钟的速度向城里跑去,还一边数着街边的路灯柱。她感觉到自己体内的酒和威士忌开始起作用了。
  顶着风快跑不是件容易事,她跑步的速度已经让她感觉不到空气的流动了,取而代之的是无数看不见的软垫子挡在面前,她得不停地把它们推开。空气的阻力非常大,而且还随着风速的加快不断加在她身上,就好像用尽全力去推一个巨大的枕头,而自己却被捆在那枕头的后面。
  她回头找了一下彼得的车,但没有找到。看来他并不关心她。这么说即使那只野兽不知从什么地方出现,他也不太可能飞车赶到把她救走。凯茨一边跑一边用眼睛四处搜寻,搜寻一些东西,或一些迹象,能让她迅速提高警惕。她想现在自己就像是个“健康的柑橘”,对可能存在的危险保持高度警觉但又不相信危险确实会发生。她仍认为自己会感觉得出伯克的出现。
  在海豚馆附近凯茨歇了口气,然后往回跑。现在爆叫的大风变成了一种奇怪的、暖洋洋的力量压在她的背上。不幸的是,回来的路上她从顺风获益很少。她以前每小时十英里的速度现在却被背后的风抵消了。她回程的第一英里还是跑了五分二十秒,已经够快的了。半路上,她看到了那个警官,他的车被塞住了,他正冲着步话机大喊大叫呢。她觉得挺有意思,他看上去挺生气,脸都给气红了。
  当她回到自己所住的大街时,梅森也拐了过来。她慢跑了一会儿停了下来。一转身,她又感觉到了冷冷的风仿佛生气似地在抽打着她的脸。然后她穿过了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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