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不知道,自己是哪根筋不对了,竟然开口邀他住进她家。
就算他真的没地方住,台北饭店、宾馆多如牛毛,就算要报恩,也不需要大方的提供房间让他住。
但她就是这么说了——
“我家有空的房间,如果你不嫌弃,可以暂时住我家。”
反正,她为旭森准备的客房,空着也是空着。
想到初恋情人,她的心头又是一阵凄酸苦楚。
她带回来的,不是她的情人,但这个英国贵族公子,却比旭森还要符合Nr.Right的好形象。
茵茵和萝桦误以为他是她要等的人,她在她们眼中,看到了赞赏,可她却心涩的连解释都说不出口。
改天,她会找时间向她们解释。
现在,她头痛的是要如何处理这个陌生的新房客。
“你的两个邻居也都是美人。这里该不会是美人社区吧?”雅旭飏好奇的观望四周。“这是你自己的房子吗?”
“是,这是我自己的房子。茵茵和萝桦是我的好朋友,我们三个人一起找房子,找了半年多,觉得这社区的房子设计,很适合我们,所以,我们便一起买了房子,成了邻居。”
她倒了杯茶给他。
他身上有一种很自然的君子风范,加上他温柔扬的笑容,和绅士般的言行举止——对他,她没有防范的心,很自然的对他多说了很多话。
“台湾的女孩,在经济方面,已经能这么独立了?看来,我外婆的年代,果然久远了!我记得小时候,家里的钱,都是爸爸掌管的,外婆也说,男人是天。”
她轻笑,没有回应。心口沉甸甸,还想着那个和她通了三年E—mail的初恋情人,怎么一夕之间,就不理她了。
这里是客房,你就住这房间。”她带他到她事先为旭森准备的房间。
“很干净的房间,看得出来,你特别整理过。”
雅旭飏站在她身后,足足高出她一个半头。
“你去机场接人吗?”他猜,她在机场昏厥,一定是为了某个男人!
黯然的垂眼,心口幽闷,她没注意他挡在她身后,一回头,撞上了他的胸膛。
他西装里藏的强壮胸肌,令她撞上之后,倒弹了一步。
他伸出一只手臂,强壮有力的勾住了她的纤腰,让她.的脚步稳住。
但她的泪,却又开始悄然落下。
岑思抑制不住心酸的泪水,只能任由它恣意泛流,流出她满心的苦闷、流出她满肚子的酸涩。
为了见他一面,她等了三年。
三年来,他给了她无限希望。
他冷的时候,他会传电子邮件问她,有没有多加一件衣服?他饿的时候,会问她吃过饭了没?他很想、很想她的时候,会要求她一张照片给他看……
对了,上个星期,她才传一张照片给他,所以,他不可能认不出来——
忆起这个,又催出她两串心酸。
旭森明明认出她,可是却对她视若无睹——
他真的狠心与她断绝吗?
佳人的心酸泪,让他看了心生不舍。
雅旭飏两手一揽,将岑思进了怀中,放纵她在他的名牌西装上,涕泪纵横。
那宽阔温暖的胸膛,让她的心头添加一抹幸福、一抹感动,泪水更加抑不住——
纤细的手臂,圈住他的颈项,她哭得肩胛抽动,脸颊紧贴在他的胸膛上。
在他的怀里,她完全解放自己的情绪,哭得梨花坠泪。
他的胸膛,是接收她泪雨的最佳场所。
“乖女孩,是谁让你这么伤心的?”他厚实的掌心,在她细柔的发丝上,轻揉着。
她将脸埋在他胸膛上,默然了半晌,抬起头,她抽噎的道:“对不起。”
语落,她奔进浴室内。
雅旭飏望着干净的客房,轻喟了声。
不一会儿,岑思由浴室走出来,红着眼眶,但情绪已缓和了许多。
看到他西装和领带湿了一大片,她神情缩缩。
“对不起。你把西装脱下,我帮你送去干洗。”
他把西装和领带脱下,但没交给她。
“你不用忙!我看你今天也够累了,好好休息吧”
“那……”她真的是累了,但她担心他不熟悉这近的环境。“你想吃什么,不如我请萝桦帮你买回来。”
“不,我什么都不想吃,坐飞机坐了十几个小时,我想先睡一觉,可以吗?”
他不希望她身心俱疲之下,还要麻烦他的事。
“当然可以!那,晚安了。”
和他一个对笑,她走上三楼,进入房内。
凄楚的心,陷入黑暗中,她在夜里哭泣,泪水,在梦中飘洒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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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方亮,大地还笼罩在一片白雾中,秋天的早晨微凉,岑思披了件薄外套,蜷坐在三楼阳台的高脚藤椅上。
一幢幢的建筑物,挡住了天空,她眼中所看到的情形,只有那么一丁点。
以前住乡下时,一眼望去,天空无边无际,早晨若起大雾.骑着脚踏车上学,到学校时,就会看到许多白眉道长
她喜欢在雾中,找寻旭森的身影,算准了他何时出门,能在哪个地方等到他,她总会起个大早,骑车追上他。
在白雾的笼罩下,他们并肩骑着车,偶尔对望一眼,满满的甜蜜,就会涌上心间。
想了一夜,她猜,自已是不是陷在言情小说的圆满结局模式中,认定她和旭森的爱情,也会如她笔下的故事一般,王子陪着公主,共度幸福的一生。
或许,现实中的爱情,就是变化莫测,也许前一刻才甜甜蜜蜜的一起吃着爆米花、看着一部感人的爱情电影,但下一刻,又会为了芝麻绿豆小事,吵嚷着要分手——
她的恋情太单纯、太单调,从一开始,就只有旭森。
没有轰轰烈烈,平淡如白开水,但她以为,这样的爱情,才能长久,如湉湉的流水一般。
弓起两膝,她的下颚抵在膝盖上——
旭日东升,唏微的光线洒在她身上,回神,伸伸酸麻的两脚,不知自己蜷坐了多久。
缓缓的站起身,往下一望。她的屋子前,怎会有一两黑色房车?
站在房车前的一位戴眼镜的男人,似乎也仰头看到她,朝她略略颔首,依旧文风不动的笔直伫立着。
霍地,她想起她的“新房客”——
难道,那是来接他的?
匆匆回身,稍稍梳整一下,她急忙奔下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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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下楼,正好遇上刚走出房门的雅旭飏,缓下步伐,她淡柔一笑。
“早。”
“早。你的气色比昨晚好一些,看起来还是很虚弱的样子。”雅旭飏神采奕奕的一笑。“或许吃一顿早餐,会让你的气色红润些。”
他知道她心里藏着伤心事,是那些忧伤的因子,吸去了她的血色。
避谈她的伤心事,早晨,应该有个快乐的开始。
邀她一起共餐,就是一种快乐,至少,对他而言,是这样的。
“你早餐想吃什么?”他不只是她的新房客,还是她的恩人,对他周到,她视为理所当然,何况,她也要吃早餐。
“随便什么都OK!”他耸肩,随性的答。
“很简单的喔,两片吐司,夹肉松和蛋。”她扬着笑眼。
他的存在,一点都不突兀。他像她笔下温柔多金的男主角……
“听起来不错。我很饿,你可能要多准备几份。”他抱着饿扁的肚子。
“没问题,那我先下楼去准备。”她突然想起。“喔,对了,外头有个人,是你的朋友吗?”她指着阳台。
虽然猜也猜得到是谁,但雅旭飏还是移动脚步,走向阳台,朝下一望。
才望一秒,他又折回,半分的沮丧,散布在他的俊脸上,
“我的假期结束了。”
“假期?!”对,她忘了问他来台湾做什么。“你不是昨天刚到台湾,才一天,你的假期就结束了?”
“我不是来度假的。”他自然地牵起她的手。“我可以要求先吃早餐吗?”
他宽大的手掌握住她的手那一刻,她的心头,为之撼动。
也曾有一只大手,紧紧的包复她纤细的手,真诚的要她等他回来——
“我这个小小要求,你不帮我实现吗?”他朗若清风的笑声,揪回了她的思绪。
“呃,嗯,没问题。”她笑。他给她很自在的感觉,虽然他的手引起她的悸动,但就让他牵着吧!她非常喜欢他的君子风范。
“走吧。”
他牵着她走下楼,笑容始终在他脸上。
他喜欢这个女孩,温温柔柔,给人一种很舒服的感觉。
如果他是魔法师,他一定舍施法,把她心中的伤心事赶走。她应该是一个快乐温柔的公主才对!
“要不要也帮你的朋友,做一份早餐呢?”进厨房之前,她问。“或者是两、三份。”
物以类聚的原理推断,他要吃两、三份早餐,可能他的朋友也一样。
“我的两、三份早餐,就已经包含他的份了。”他扬笑着。“我来帮你的忙。”
“不用了,这很简单的,要做几十份也难不倒我。”她摇摇手,把高大的他,挡在厨房外。“你去请你的朋友进来吧!”
“他不是我的朋友,他是我的家仆。”
“家仆?!”她清亮的眼一瞠。
“他一进来,就代表我的假期,完全结束。”他苦笑着。
“不过,看在你的面子上,我就让他进来。”
她点点头。
她的小说中,主仆都是亲如兄弟,亲如姊妹的。
朝着他的高大背影望去,他果然符合她小说中的温柔多金男主角的角色,回头她得想一想,在她写的四十多本小中,他最像哪一本书的男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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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来接管那家要倒闭的金龙银行?!”
听他说了他来台湾的工作,岑思的两眼再度瞪大。
喝了一口鲜奶,她眼眨也不眨的望着他。
“没错,就是金龙银行。”他手中的双层吐司,吃掉了一大半。
她的反应和他外婆、妈妈,起初听到他接下这间银行的反应是一样的。
他在英国,有很成功的管理经验,事业方面,非常顺遂,但就是太顺遂,让他觉得人生乏味。
碰巧这间金龙银行,透过一些管道,和他联络上,希望他能伸出援手,把银行拉回正轨,再创起死回生的记录。
“可是……”
她的担心,在他的笑容中消散。
“我在英国,曾让几家银行起死回生过,我相信在台湾,我一样有这个能力!”他信心满满。
银行的资料,他审阅过,所有的问题,在他看来,都不是问题。
她再帮他倒了一杯牛奶。“你很有自信,我相信你一定可以。”
“我猜,你没有在金龙银行开户。”
她点点头。“买了这幢房子后,我没有太多存款,所以,只固定存在一家银行。”
“如果我把金龙行救回,你会不会考虑,让它成为你的固定银行?”
“当然,是看在你的面子上的。”和他谈话,她的心情轻松无比。
“你将会是我接手后,第一个VIP。”他说的是肯定句。
诧异的望着他,他的自信,拉出她的笑容。“我期待。”
他们笑着用鲜奶,干杯对饮。
擦掉唇上的半圈白色奶渍,岑思悄悄的往外一看。
“你的家仆很尽职,也很倔强,说不进来就不进来,还一直站在车边等你。”
“他习惯了。我猜他一定觉得你做的早餐,非常好吃,就算在外面站一整天,也值得!”
他凝视着她,黑眸流泄着一曲深情旋律。
在温柔的注视下,她眼睫羞怯的低垂。“如果你喜欢,随时欢迎你来。”
“你的客房,不让我住了?”
抬眸,她眼里添上一抹诧疑。“银行应该有安排你的住处吧?我这里房间不大,你一定不习惯吧?”
他有家仆,照理来说,他在英国的家,应该非常豪华,房间也应该很大。
她的小客房,哪容得下他这个英国贵公子?
他轻笑着。“房间虽小,可是睡得很舒适,我想,我会怀念的。如果我想念它的时候,可以回来再住一晚吗?”
他知道银行给他一幢别墅住,自然没道理赖在她这里不走。
“随时欢迎你!”她点头轻应。
“你……”他还想和她多说一些话,但他的手机铃声响起。看了一眼,他把它关掉。“我必须走了。你愿意当我是你的好朋友吗?”
“当然!”她毫不犹豫的点头。他的翩翩风采,相信任何女人看了,都会愿意和他做朋友的。
“那给我你的手机号码。”他幽默一笑。“我要通知你,什么时候可以来存款。”
“我会认真等的。”她把手机号码抄给他。
她跟在他身后,送他出门。陡地,他停下脚步回身,俯首在她额上印落一个友谊的吻。
“我不在你身边的时候,要想办法让自己快乐,知道吗?”他语气轻松,但心里有一丝丝担忧,担心他一不在,隐藏在她心内的伤心事,又会开始作祟,揪扯出她串串泪水。
他的关心,暖上她的心头。“嗯,我会的。”
“如果你想不出办法让自己快乐,记得打电话向我求救。我有一箩筐的办法,会让你快乐的,别浪费我这些资源。”
她轻笑着。“我知道,我会善加利用你丰富资源的。”
他安心一笑,再度握着她的手。
“我喜欢握着你的手这种淡淡幸福的感觉。”仿佛是牵着妻子的手,那般温馨。“如果我想念这种感觉,你会让我再握你的手吗?”
她的职业使然,他的话,让她特别有感触。
莫名的鼻头一酸,抑住那翻搅的多愁善感,她咧唇一笑,“你这么说,好像要离开台湾,回英国去了。只要你想念这里,随时都欢迎你来。”
笑睨着他,他随时散发的浪漫特质,比她更适合当言情小作家呢!
他笑。“好了,我真的要走了,再见。”
“再见。”
看着他坐上车,看着他隔着车窗和她挥手,看着车子离去。
心头涌起怅然的感觉,回身,她要翻翻书柜里的书,看看他迷人的特质,和她塑造的哪个男主角,最为相似——
“如果我想念这双柔若无骨的手,你会让我再握你的手吗?”悲凉的眼种,凄凄切切的凝望着,伫立在他眼前的泪人儿。
他是个武夫,而她是富家千金,他们的爱情,不被允许,所以,在她成亲当天,新郎倌不是他……
键盘的声响,顿歇。
望着电脑荧幕,酸涩的感觉涌上心头,眼眶泛湿,她的泪滑落了脸颊。
向来,她的爱情故事,都是欢欢喜喜的,没有呛人眼眶的泪水——
但今天,她的故事,走向悲坎之路。
雅旭飏的话,原是带着幸福的期待,但在她的情绪牵引下,他的话,成了她故事中,男女主角的诀别话语。
桌旁的一角,一本昨天上架的商业周刊里,宣布一对佳人的喜讯——
戈旭森,她的初恋情人,要和成东营建集团总裁千金订婚,新郎倌是他,但新娘不是她。
她不去找他,也无从找起;想忘,但不是三两天就忘得掉的。
该去向他索个理由吗?知道了,又如何?
照片上的旭森和那富家千金,看来是挺登对的,也许,什么都别说、什么都别问,对他和她,才是最好的。
只是泪啊,不懂成全是种美意,依旧不甘心地泛流、不甘心地控诉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