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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爱情浅 第一章 作者:凌淑芬

  “踹死你,踹死你,踹死你!”

  踢、踢、踢!

  砰!砰!砰!

  “呜……不要再打了啦,呜……”

  “我问你,你以后还敢不敢欺负小白?”

  “不敢了,不敢了……呜……”

  哗!好凶的小女生!

  钟振毅跨在他的烂脚踏车上,旁观着公园游乐区的一幕,心里直想笑。

  事情是发生在半个小时之前,他骑着老妈的老爷脚踏车,经过家附近的公园时,齿轮链子脱轨了。

  这部脚踏车的年纪跟他一样大,在他们钟家服役十六年了。虽然同学现在下了课都偷骑机车,只有他还在踩脚踏车,实在很不屌,可是看着这辆二轮的实在劳苦功高的份上,他还是很认命地找了个空地停下来,开始修脚踏车链。

  午后两点半,盛夏艳阳最是咬人的时候,他把车子牵到一排灌木丛前,勉强寻求一些微薄的荫影。

  “该——该——该——”一阵狗狗的哀叫声从树丛另一端传来。

  他一时好奇,缓下修车的动作,抬起了头去看。

  原来另一端是一个儿童游乐区,有沙坑、翘翘板、溜滑梯和秋千。

  有两个小男孩,大约十岁左右,其中一个用塑胶绳套住了一只流浪狗的脖子,另一个人拚命用脚踢它,踢得它唉唉惨叫。

  小鬼头!懒得理他们!

  他这个年纪的大男孩,刚从童年期踏入青春期,满心以为自己是成熟的大人了,最讨厌和那些“不懂事的小孩子”打交道。

  而且那是流浪狗,又不是他家养的狗,跟他一点关系也没有。钟振毅酷酷地撇了撇嘴,蹲下来继续修车。

  不一会儿把链子拉回正轨,跨上车座,准备走人了。

  “陈汉民!张志文!”尖锐的童音响起。

  一道粉蓝色的小身影远远从公园门口飙过来,刮到两个小男孩的身旁。

  他还来不及看清楚粉蓝洋装的小主人长什么样子,她已经弯身抓起一把沙子,扔向套住狗狗的那个小男生。

  小男生眼睛进了沙子,痛叫了一声,捂着脸溜掉了。

  踢狗的那个小男生本来也想溜,却被“粉蓝洋装”给绊倒在地上。

  下一秒钟,就是那阵“踹死你,踹死你,踹死你”的正义之声。

  真是厉害!钟振毅不禁失笑。粉蓝洋装还矮了她的对手一个头,对方又人多势众,她居然以一敌二?大败恶童双人组。

  “还赖在地上坐什么?还不过去跟小白道歉。”清脆的童音似银铃一般,清灵灵地嚷着。

  受害者苦着脸。“不用了吧?它只是一只狗……”

  不妙!钟振毅听他竟敢如此胆大包天,心里才暗叫一声,果然那个小男孩又得到报应了。

  砰砰!马上两脚又踹下去。

  “狗又怎么样?狗也听得懂人话!还不快去!”

  小男生不敢再造次,哭丧着脸,转向一旁畏缩的大白狗。

  “对不起……”

  白狗方才被他欺负得狠了,见他走过来,连忙缩着脑袋和尾巴,不敢嚣张。

  小女孩看到,心里又有气。

  “大声一点!”

  “对……对不起!”

  “叫它名字!”

  “小白。”

  “小白怎样?”

  “小白对不起!”

  “哼!”

  “我……我可以走了吧?”

  “下次再被我撞见你欺负小动物,当心我一拳揍扁你。”

  小男孩发现她已经有放人的意思,哪里还客气什么?一转眼跑得比飞得还快。

  哈哈哈哈——钟振毅在灌木丛这一侧笑得直打跌。

  好恰的女生,连比她大的男生都怕她,将来长大一定不得了!

  “大哥哥,你在笑什么?”冷不防一个甜甜的声音在他身旁冒出来。

  钟振毅吓了一跳,方才那个小女生竟走过来,和他隔着一道灌木丛相望。

  她好娇小,头顶只及他的胸口,尤其他现在又跨在脚踏车上,更是比她高出一大截。

  她看起来才六、七岁,头发用蓝色蝴蝶结扎成两个马尾,水灵大眼闪着好奇的神采,粉红色唇瓣噙着开朗的微笑,神情一点都不怕生。看她粉嫩粉嫩的俏样儿,怎么都不像是刚痛宰过两个手下败将。

  他一时有点不敢相信,这个笑容甜甜、嘴巴甜甜的小女孩,就是刚才那个整治得人说不出话来的“恰北北”。

  “大哥哥,你的车子坏了吗?”小女孩盯着他手上的油污,一脸好奇。

  被她一问钟振毅才醒悟,他还得赶着和同学碰面,一起去撞球间打弹子呢!谁有工夫理这种小鬼头?

  他头一撇,酷酷地哼了一声。“对。”

  “我的手帕借你。”女孩掏出小巾子,隔着灌木丛递过来。

  手帕上的娃娃图案差点让他吐血。

  “那种手帕是小孩子在用的,我们大人才不用。”他不屑一顾。

  “真的啊?”小女孩咬着下唇,一副很难过的样子。

  看她这副模样,恁是铁石心肠的人都会软化。

  “你刚才不是很恰北北吗?怎么现在又这么好心了?”他忍不住逗起她来。

  “噢,被你看到了。”小女孩很不好意思地摸摸马尾。“都是陈汉民和张志文啦!他们最喜欢欺负小白、小黄和小花了,以前我只是听同学说,今天亲眼看到了,当然要替它们报仇!”

  原来公园里除了白狗之外,还有黄狗和花狗,他以前倒没注意遇。

  “他们有两个人,你不怕他们联手打你?”他好奇地问。

  “才不怕呢!陈汉民和张志文最‘肉脚’了,他们才打不过我。”小女生鼓颊瞪眼的,神气极了。

  钟振毅又有一种失笑的冲动。

  咳咳!不跟她扯了。

  “我有事,要走了,你自己去玩吧!”他握稳把手就想骑开来。

  “哥哥,你的头发为什么是那种颜色的?”小女孩清脆的声音唤住他。

  他下意识摸摸褐色的头发,很骄傲地回头。“怎么样?好看吧?我昨天去染的,这个颜色叫做‘古铜金’,就是在大太阳下看起来会变成金色的意思。”

  “喔……”小女孩抓起自己乌溜顺长的马尾,再瞧瞧他的褐发,反覆两三次之后,终于了解地点点头。

  “好了,我要走了,不理你了。”他又想骑开来。

  “哥哥,你叫什么名字?”

  她问题真多耶!

  钟振毅本来不想理她,可也不知道怎么回事,他还是停下步伐,不耐烦地回答了。

  “我的外号叫‘牛仔’,兄弟们都这么叫我。”人在江湖混,当然要留下万儿。

  “‘孤……孤儿’。”女孩困难地随他发那个台语音。

  钟振毅险些跌倒。

  “你才是孤儿!”他破口大骂。“‘牛仔’,听见没有?‘牛仔’!”

  “孤……孤……”

  眼看他又要变成“孤儿”,他只好换个方式指导她。“台语的‘牛仔’就是国语‘阿牛’的意思。”

  “原来是阿牛哥哥。”小女孩松了一口气,转眼又很委屈。“我们家是外省人,我不会讲台语。”

  “那你刚才又怎么会讲‘肉脚’?”肉脚是台语里“很蹩脚”的意思。

  “我们邻居有讲过,我就学起来了。”小女生眨眨浓翘的睫毛,可爱极了。

  “外省囡仔,连台语都不会讲!”他嘀咕两声。

  “哥哥,你为什么叫‘阿牛’?”小女孩又甜甜的问。

  在她稚幼的眼里,还不会分辨什么俊酷美丑,只知道这个大哥哥看起来又高又壮的,连她哥哥都没有他高呢!

  不过这也是当然啦,他看起来比她大很多,可能也比她哥哥大吧!等她哥哥长大了,不知道会不会像这个阿牛哥一样壮壮的?

  “那还用问,当然是因为我的体格跟牛一样强壮。”说起自己的体型,钟振毅就很得意。

  在同伴之间,他不算最高的,可是骨架子宽大壮硕,虎背熊腰,最适合跟人家出去干架。而且他现在虽然不太高,才一百六十多公分,将来还有很多发育的空间,要长成一个高伟俊挺的帅哥,绝对不成问题。

  “哥哥,你长得也很像大黄牛呢!”

  他皮肤晒得光亮亮的,眉毛黑浓而粗,一双眼睛不怎么大,再配上方方的国字脸,看起来就像故事书上忠厚老实的庄稼汉,尤其他又叫阿牛,不是天生适合种稻耕田吗?

  小女生笑得眼睛眯眯的,越看他越有亲切感。

  钟振毅差点跌倒。他五官这么帅又这么酷,这个不长眼的臭丫头居然说他长得像牛?去!

  “小孩子没有审美眼光,懒得理你。我要走了,掰掰。”这次他再不停留,骑着脚踏车离去。

  “哥哥,‘掰掰’是什么意思?”身后,童稚的叫声仍一路追着他。

  她的问题真不是普通的多,钟振毅连头都懒得回。

  “哥哥,我的名字叫仙仙,你要记住哦!”

  谁问她名字了?真鸡婆。

  “哥哥再见——”

  他骑出公园区,转了个弯,终于消失在小女孩的视线里。

  ※  ※  ※

  喀隆、喀隆、喀隆。

  喀喀喀喀……

  哎呀,链子又脱轨了!

  脚踏车上的男孩把车子牵到公园的一处树荫下,挫折地踢了踢轮胎。

  这台死老爷车,真是欠修理!幸好他再骑也没有几天了。阿海家里帮他新买了一部重型机车,进口的哦!原本的那台一二五答应送给自己。

  钟振毅甩了甩头,用一种从电视上看来的帅气姿势拨开红铜色头发。

  本来嘛,无功不受禄,更何况是好几万的机车,可是以他妈妈当大楼清洁工的薪水,赚到他成年也赚不到一头五十CC小绵羊。而阿海家里有钱得要死,独门独栋的花园别墅里,随便一颗奇石就价值两、三百万。那台二手机车他如果不接收,八成也是送进破车场的命,既然如此,他就要了吧!

  起码以后出去飙车,不必再坐在别人的后座了。

  “阿牛哥哥!阿牛哥哥!”一声娇娇甜甜的叫唤由远而近,快乐地奔到他身前停止。“阿牛哥哥,你的头发又变颜色了。”

  钟振毅捻着一手油污,愕然抬头。白花花的阳光让他没有在第一时间认出小女孩的脸。

  “啊!是你。”之前那个为狗伸冤的小家伙嘛!她居然还记得他,还自动把他的绰号翻译成国语版。

  “阿牛哥哥,你在干什么?”小女孩讨好地蹲在他身边,陪他一起检查锈渍的脚踏车链。

  今天她穿着一件苹果绿的小洋装,两束马尾扎着同色系的缎带,像一株新春初绽的小嫩芽。

  “没干什么。”如果被同伴发现他居然和一个不满七岁的小女生“来往”,他准会被笑爆大牙。

  “噢……”小女生声音拖得长长的。

  太阳在慵懒的午后时分散放着威力,热浪熏鸣着榕树上的知了,残暑即将被蝉声催尽了。

  绿树阴浓夏日长,空气问偶然捎来几丝凉意,吹拂着好奇热情的小娃儿,和一脸憨实却硬是装酷的大男孩。

  静寂的时光,仿佛会这般无尽延伸下去……

  “好了!”钟振毅欢呼一声,拍拍裤子站起来。

  “裤子脏脏。”小女生提醒他。

  “我要去找我同学了,你也赶快回家吧。”

  “哥哥再见。”小女生跟着站起来,挥开一只小手。

  钟振毅侧头送上一瞥。

  “再见……你手上拿的那个是什么东西?”

  “噢。”小女生连忙举高右手的塑胶袋献宝。“花花哦!我捡到花花。”

  花!

  钟振毅心中怦的一跳,左看看,右看看。确定没人!大家都躲在家里睡午觉去了,不会有人看到他很没有英雄气概地陪一个小女生拈花惹草。

  他放心地跨到她身边来,掩不住眼里的雀跃。

  “借我看看。”

  “好!”小女生大方地递给他塑胶袋,灿烂的红彩从袋口里探出来。“阿牛哥哥,你也喜欢花花吗?”

  钟振毅像听到什么侮辱似的,涨红了脸。“谁跟你说我喜欢花的?这种摘花拔草的事是你们娘儿们才会做的,我们大男人才不屑哩!你要是敢出去对别人乱说,小心我扁你!”

  小女生被他的恶形恶状吓了一大跳,连忙退开一步。

  钟振毅看着她怯怯的表情,不禁有点罪恶感。

  “我只是借来看看而已,又没有说我喜欢。”他不情愿地放缓了语调。

  看见他又恢复成那个黝黑憨实的大哥哥,小女生的勇气重新回笼了。

  “哥哥,这个花好漂亮哦!”

  这是一株大轮种的玫瑰,市价可不便宜,小丫头不知道去哪里捡来的,运气这么好?钟振毅心里又妒又羡。

  “你在哪里捡到的?”

  玫瑰的花形相当完整,颜色鲜红艳丽,根须上还粘着黑色的培养士,整株就这么乱七八糟的塞在塑胶袋里。袋子看起来也像临时找来的,袋身上还沾有一些面包屑。

  “在外围的马路上,有一辆大车车开过去,它就掉下来,被我捡到。”小女孩指着公园口,脸蛋兴奋得红扑扑的。“那个盆盆破掉了,我就去找袋袋来装。”

  八成是从运送花苗的发财车上掉下来,被她运气好遇到。钟振毅恋恋不舍地多望了一眼,狠下心来往前一递。

  “好了,还你,我要走了。”想了一想,他还不太放心。“你会不会种玫瑰啊?”

  可不要一带回家就让她给玩死了。

  “我会啊!”小女生骄傲地挺起胸膛。“我刚刚就是在挖土土,要带回家种。”

  钟振毅顺着她指的方向望过去,差点昏倒。

  她居然去挖儿童沙坑的沙子,想种玫瑰花!她以为她在种西瓜吗?

  “玫瑰用沙子种是种不活的啦!”他的语气比想像中更气急败坏,真是浪费这么一株漂亮的大轮种。

  “啊?”小女生愣住,“那……那……我去买,我有二十块钱哦!”

  二十块钱能买什么?

  “只有这种漂亮的花花草草才能卖钱嘛!你有看过又脏又臭的黑土也能卖钱吗?”

  小女孩垮着脸摇摇头。在她年幼的想法里,确实没见过有人在卖土的。

  钟振毅在心里挣扎一下,“你去公园的花圃里挖一点土带回去啦!用那种土养,应该养得活。”

  “好。哥哥,你刚刚说这叫做什么花?”

  “玫瑰。”

  “原来它叫做‘玫瑰’啊。”

  “玫瑰还有分品种,你捡到的是大轮种玫瑰,花形比较大。它现在还只是半开状态而已,等它整个全开了,花朵的直径大概会有十几公分,很大很漂亮的。”

  谈到自己最喜欢的花草泥土,钟振毅黝暗的脸庞霎时神采飞扬起来。

  “十几公分是多大?”小女生听得一愣一愣的。

  “大概就我的手掌这么大。”

  “哇!那很大耶!”

  “对啊!”钟振毅骄傲地点点头,仿佛他才是花主人。“另外还有一种中轮种玫瑰,花形比较小,不过一根枝条可开三到八朵花,不像这种大轮种玫瑰,通常一枝开一朵就差不多了。小轮种玫瑰的开花性又更强,还有一种叫蔓玫瑰,不过台湾的气候太炎热了,不适合栽种这种玫瑰。”

  小女生清俏的眼睛越瞪越大,眼底写满崇拜的光彩。

  “哥哥,你好厉害哦,你怎么会知道这么多?”

  钟振毅不禁狼狈起来。

  他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从小就对这些翻土种花的事情特别感兴趣。

  比起飙车干架,莳花弄草实在不太酷了一点。害他每次到学校图书馆查查有没有新进的园艺书,都得偷偷摸摸的,以免被那票死党看到了,笑话他娘娘腔。

  “因为我是天才!”他恶狠狠地警告她。“你不可以去外面胡乱说,知不知道?”

  “好。”小女生也不管他的意思是什么,一律甜甜地应了下来。

  “你回到家之后,找个盆子把玫瑰花种起来,记得要放在光线充足的地方。”

  “好,我把它放在阳台上。”

  “你们家阳台晒得到太阳吗?”

  “我们阳台外面有架子,可以种花。”小女生踊跃提供消息。

  钟振毅大摇其头。“不行不行,玫瑰喜欢光线充足但是凉爽的地方,你天天让阳光直射它,一下子就把它晒死了。”

  “那……那我把它放在客厅里。”

  “客厅光线够吗?它一天要照上六个小时的光。”

  “那……那……”小女生彷徨起来。半晌,她眼睛一亮,小嫩手把花苗提得高高的。“那阿牛哥哥帮我种!”

  如果可以,他当然想自己抢回家,哪轮得到她?

  可是,想到家里那不到两坪的客厅,阴暗而霉湿的气息,他叹了口气。

  “我家没地方种。”

  “噢!”小女生又垂头丧气起来。

  看这花,多红多漂亮,她不要把它种死掉啦!她要它开很多很多的花,将来生很多花宝宝。

  钟振毅四处看了一圈,脑中灵光一闪。

  “跟我来。”

  于是一大一小两道影子,钻向公园后方人迹稀少处,那里有一区专门种高高低低的灌木林,其中一个秘密基地是他有一回心情不好,乱钻乱闯时发现的。

  两个人矮着身子,在灌木丛中左钻右闪,他一面得回头替她拨开勾到头发的矮枝。在林木中钻了一会儿,他奋力一拨——

  眼前豁然开朗。

  “当当!”他得意的挥了挥手臂。

  “哇……”小女生敬畏的低语。

  其实也不是什么了不起的地方啦,顶多就是浓密的灌木丛中央,有一小块空地,约莫可容纳他们两个栖身,由外围看来,由于矮木包围,看不出来中间还别有这块小天地。

  “我们把玫瑰种在这里吧!树丛不会挡到它的光线,土壤湿度刚刚好,正午时分又有一些树影可以遮荫,很适合玫瑰花生长。”

  “好啊好啊。”小女生只是来当跟班的,阿牛哥哥说什么,她当然都点头应好。

  于是,两个孩子快快乐乐地翻开土,把玫瑰慎重安置进它未来的新家。

  小女生蹲在旁边,帮忙拨一些土,看的比做的还多,但这掩不住她眼底兴奋的灿光。

  “你上次说,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做‘张仙恩’,我妈妈都叫我‘仙仙’,阿牛哥哥也可以这样叫哦。”

  “嗯,仙仙,我记住了。”

  男孩的嘴角噙起一丝微笑,夏风袭来,温度已凉爽得令人满足。

  ****************************

  从此,这块小空地成了他们的秘密花园。

  每当她又捡到不知名的花卉,或他去哪儿弄来了植栽,他们便一起把花花草草种在这块小天地里。

  有时候他们俩分别来,时间久了,两人渐渐生出一种默契,不约而同在星期六下午溜过来。

  晴天时,她穿着小洋装,玩成像泥娃娃一样回家。

  雨天时,她穿着小雨衣,淋成一尊水人儿。

  而他,不论晴雨,清一色都是半旧的T恤和牛仔裤。

  不论她捡来什么样的花种,状况再如何不好,阿牛哥哥总有办法把它们救回来,再度种成健康耀眼的花宝宝。

  在她眼中,阿牛哥哥就像花草的守护神一样,简直无所不能。

  “这是中轮种的玫瑰,我上次跟你说过的。这是孤挺花。这是茉莉花。这是玛格丽特。这是杂草,要把它除掉,不然会抢掉花的营养……唉唉唉!仙仙,你不要乱拔,那是西红柿的苗,不是野草!”这是他经常性的台词。

  “阿牛哥哥,我将来要开一间大花园,种很多花给人家看。”这是她小小年纪的宏愿。

  而他,总是会咧开嘴,笑出灿亮亮的白牙,看起来像是不太相信她将来做得到,却又决心给她鼓励。

  她一直以认,她会和阿牛哥哥,就这么养着花植着草,一直种到老。

  她一直以为。

  直到有一天,阿牛哥哥没有出现。

  那个周六的天气并不好,雨刚下完,灌木丛滴滴答答地落着水珠子。她抱紧身体,窝在一荫小小的角落里,看着天空渐渐从浅灰到浓灰。

  雨下了又停,停了又下。

  她和雨一样,来了又去,去了又来。

  而,不论雨下过几次,她来过几回,阿牛哥哥,一直不曾再出现过。

  那阵子,雨量下得格外丰沛,爱阳光的玫瑰花都给浇得奄奄一息。

  阿牛哥为什么不来了呢?她该上哪儿找他去呢?她只知道他叫“阿牛哥哥”,她不知道他住在哪里。

  他再不来,“仙仙”就要死掉了啊!仙仙是那株大轮种玫瑰的名字,还是他给取的呢!说是为了“缅怀”她捡到玫瑰花。

  美丽的秘密花园,从丰盛,到颓靡,仿佛花儿草儿们也都知道,它们的男主人再不会来了。

  而她,不久之后,爸爸调职,她也跟着搬家了。

  搬家的前一天,她偷偷溜到花园里来,把事先写好的信装进一只玻璃瓶,埋在仙仙的旁边。

  如果阿牛哥哥以后回来,他应该会挖到瓶子,看见她写的告别信,那他就不会找不到人,以为她偷偷跑走了。

  阿牛哥哥:

  你怎么突然不见了呢?我们要搬家了,不过我将来长大了,会跑回来看你的,也会来看“仙仙”的。你们要等我哦。

  仙仙

  许久、许久、许久的光阴走过,小女生成了大女孩,大女孩成了小女人。阿牛哥哥的形貌淡逝在六岁那年的夏风里,火灿的玫瑰,只成记忆里的一抹余影。

  她一直不晓得——后来阿牛哥哥当不曾回来过?“仙仙”有没有回复光彩?

  这座秘密花园,是被别人发现了呢?或是一直静静停滞在时光里,等候它的主人回返?

  儿时的圣地淡进梦中,而她,只能在梦的轻波里,浅浅依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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