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名大典


  经验告诉我,狗的命名绝非想象中的简单。名字和我们一辈子形影不离,一旦成为可怕的错误,必引人发噱。
  我就常想起两个朋友,一个是和女作家斯坦因(Gertrude Stein)同名的巴哥犬,另一个则是叫“毒牙”的哈巴狗。从人类的观点来看,当然滑稽有趣;但对吾等狗族而言,可谓无时无刻不难为情。终身成为别人耻笑的对象就不是可一笑置之的笑话了。不但遭人指指点点的,还成为低级趣味的材料。
  瞧!
  就是这种扭曲的幽默教人失控。一方笑得乐不可支,被讥笑的另一方心中却留下一道情感的疤痕。就拿我的朋友“毒牙”来说,忍受多年的嘲讽后,他几乎成为不折不扣的隐士。白天都躲在床底下,除非内急,或是轻咬主人的足踝表示意见时,才会现身。
  幸好,“老板”在为我命名时,似乎已有一些正确的观念。
  在那个重大的早晨,我躺在院子里,女主人轻轻摸我的腹部。他们提出好几个值得考虑的名字;我无法主动参与这个命名的过程,不过却相当有兴趣,因此精神奕奕。
  过去,有人提到我,不是埋怨,就是咆哮,连骂人的三字经都出笼了,因此有个正式的名衔对我来说,真是件大新鲜事。
  直到男主人提起单音节的称呼,我才想到名字长度的问题。他说,这样大老远狗儿就会竖起耳朵,也好叫。想想看吧,若取名“博雷加得”或是“亚里斯多德”,在用力呼唤之际,简直和自己的唇舌过不去。更冗长的名字通堂都简化了。记得那只冠军猎犬——弗辛格托里克斯·亚维家三世(Vercingetorixd'Avignon
  III)吗?最后,大家还不是只叫他“弗德”?
  女主人和我咿咿唔唔,极其温柔,说我真是“好狗狗”,我也以摇尾,提起脚掌来回应她。突然间,摸着我的手停了下来,倾身向前,面对着我。
  “仔仔?”她叫道。
  “仔仔?!”
  显然,她不是在对她的另一半说话。男主人的年少已成久远的历史了,因此我的尾巴加速摇摆,并礼貌地向她点头示意,我想这是应对进退之道。这么做似乎没错。
  “你瞧”,女主人说:“它喜欢这个名字。我们就叫它‘仔仔’好了。”
  说实话,不管叫我什么名字,对我来说没什么两样。不管是叫我“希斯克里夫”、“凯萨大帝”、“奥古斯都”或是“密特朗”,都行,只要有美食、人道的待遇,还有腹部按摩就可以了。
  他们似乎很高兴做了这个决定,从此我就叫“仔仔”了。说真的,多亏他们的巧思,我才有这么一个既简洁又好叫的名字,不过,听来有点像是在叫那身长腿短的德国腊肠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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